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及运用 1、文化课加体育、理化实验操作三项合计总分值为805分。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实行总分录取。 2、体育、理化实验操作和学校考查科目的考试、考查结果,以及各级体育竞赛、学科竞赛、艺术类竞赛的获奖名次,各级评选表彰的先进个人,全部体现在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中。体育考试成绩和体育竞赛名次仍可作为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物理或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和综合实践活动情况仍可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实践与创新”维度的实证材料;学科竞赛名次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学习态度与能力”维度的实证材料;艺术类竞赛名次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审美与表现”维度的实证材料;先进个人按内容分类作为综合素质评价有关维度的实证材料。凡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应届毕业生,由原初中就读学校对其综合素质评定。 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仍实行与高中招生录取挂钩,其录取标准是:凡报考省示范高中统招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良好”以上;报考省示范高中择校的和其他公民办普通高中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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